而在,据汽车租赁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提交工商登记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车辆产权、数量及技术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各城区管理处,区、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所)办理备案登记。
汽车租赁认为,新《办法》主要体现总量调控的原则,新增租赁指汽车标3700辆,其中含电动汽车,设定了最低申报额度,企业申报的最低额度是20辆,并鼓励企业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经营。针对企业盲目投资,盲目增长的现象,新《办法》设定了申请指标的基本条件,包括人员要有必要保险,要有适合专业经营的门店,比如门店要达到一定面积,资产、设备、管理制度也都设置了门槛。同时,鼓励企业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经营,向专业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