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工伤保险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海南单工伤保险,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海南单工伤保险咨询,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海南保险公司,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k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可能因为企业实力不足或老板跑路而享受不到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