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也能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海南工伤保险代缴,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工伤保险费,就应该及时进行补缴。海南工伤保险代缴,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k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海南工伤保险代缴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海南单工伤保险代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